| 廣告聯系 | 簡體版 | 手機版 | 微信 | 微博 | 搜索:
歡迎您 游客 | 登錄 | 免費注冊 | 忘記了密碼 | 社交賬號注冊或登錄

首頁

新聞資訊

論壇

溫哥華地產

大溫餐館點評

溫哥華汽車

溫哥華教育

黃頁/二手

旅游

溫村房東因這驅逐租客 被告上法庭


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,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... 圖標,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,謝謝!
(加西網綜合)BC省最高法院(BC Supreme Court)裁定,一名華裔租客 YC 成功推翻房東發出的收房通知,贏得暫時留居權利。




根據 Justice Kevin D. Loo 法官周四作出的司法復核決定,租客 YC 已在華裔房東 K 某的房產中租住了18年。


該決定於周五在網上公布,但並未具體說明涉案房產位於BC省的哪個地方,該案件是在溫哥華審理的。

根據判決書,在租期內的大部分時間裡,YC 和 K 相處融洽,房東每年只將租金提高到省政府規定的最高限額。

然後,在 2023 年 11 月,房東 K 通知 YC,租金將增加到每月 1400 加元,該決定表明,這比 YC 之前支付的金額增加了 41.7%。

雖然判決書沒有具體說明之前的租金是多少,但根據計算,K 的兩室一衛的地下室套房的月租金略低於1000加元,遠低於BC省大部分地區同類房屋的市場價格。

根據該決定,BC省2023年允許的最高租金漲幅為3.5%。決定中還提到,當房東 K 提出這一點時,租客 YC“很生氣”。

裁決書寫道:“申請人最終同意在2023年12月加租23%。此後,雙方關系惡化”。


驅逐通知和住宅租賃委員會的決定

2024 年 9 月,房東向租客發出四個月的租約終止通知,以便房東自己使用。

在BC省,如果房東或其近親打算搬進出租房屋,則房東可以無理由驅逐租戶。


這些“房東自用”驅逐必須出於善意,入住者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搬入,並至少居住一年。未能滿足這些條件且無法證明存在特殊情況的房東,可能會被責令賠償被驅逐的租戶。

租客 YC 對驅逐通知提出質疑,並在BC省住宅租賃處(RTB)仲裁員面前辯稱,房東的行為是惡意的,她只是想把租客趕走,因為租客支付的租金低於市場價。

房東 K 告訴仲裁員,她需要搬進租客的單位,因為她在2024年4月摔倒後一直飽受腿部和背部慢性疼痛的折磨。她不想繼續住在樓上的單位,而是想搬到地下室的單位,“這樣她就不用爬那麼多樓梯了”。

最終,RTB仲裁員支持了房東 K的訴求,維持了驅逐通知,並命令租客 YC 搬離該房產

租客向BC省最高法院申請對 RTB 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。
覺得新聞不錯,請點個贊吧     無評論不新聞,發表一下您的意見吧
上一頁12下一頁
注:
  • 加西網版權所有,未經授權或許可,嚴禁轉載或摘錄
  • 在此頁閱讀全文
    猜您喜歡:
    您可能也喜歡:
    我來說兩句:
    評論:
    安全校驗碼:
    請在此處輸入圖片中的數字
    The Captcha image
    Terms & Conditions    Privacy Policy    Political ADs    Activities Agreement    Contact Us    Sitemap    

   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

    頁面生成: 0.0430 秒 and 5 DB Queries in 0.0082 秒